根据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省属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考[2016]2号)文件精神,以及《南京中医药大学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》等有关规定,我校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入选考生名单已经确定(见附件)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2016年6月21日至2016年6月30日。如有疑义或投诉,请于公示期内与南京中医药大学纪委监察处联系,电话:025-85811025,过期不予受理。
附件:南京中医药大学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入选考生名单.pdf
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
2016年6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