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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公示
发布时间: 2018-05-04 浏览次数: 661

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安排,现将我校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资格初审结果进行公示,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公示时间

公示期为20185月4日至20185月18日。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致电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,联系电话:025-85811852,过期不予受理。

二、确认面试及交费

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5月18日前通过综合评价报名系统进行网上面试确认及缴费,根据《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苏价费〔2007〕423号、苏财综〔2007〕92号、苏教财〔2007〕89号)规定,考生须缴纳综合评价录取测试费人民币60元/人。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,已缴纳费用但未参加测试者,测试费不予退还。缴费成功后考生于6月4日-9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。

三、其他注意事项

6月8日在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《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考生面试报到注意事项》,届时会详细介绍报到及面试相关内容,请各位考生和家长及时关注。

 

    附件:南京中医药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初审合格名单公示.pdf


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

20185月4日

 

 


 
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: 电话:025-85811852 传真:025-8581116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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