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考函〔2025〕7号)文件精神和《南京中医药大学2025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》相关规定,学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,现将我校2025年综合评价招生初审合格考生名单予以公示(详见附件),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公示时间
公示期为2025年5月25日至2025年5月31日。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致电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,联系电话:025-85811852,过期不予受理。
二、确认面试及缴费
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5月31日前登录“综合评价报名系统”进行面试确认及缴费,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。当考核时间与其他学校有重合时,只允许确认1所学校。缴费成功后考生于6月9日至14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。
三、考核时间
初定于6月14日至15日(14日报到,15日考核)。6月14日前将在“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网”发布《2025年综合评价招生考生面试报到注意事项》,届时会详细介绍报到及面试相关事宜,请各位考生和家长及时关注。
四、特别声明
根据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33号)和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36号)文件精神,对于伪造材料的,一经查实,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南京中医药大学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有关工作,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。若发现以南京中医药大学名义进行非法咨询、辅导、招生等活动的单位或个人,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。
附件:
南京中医药大学2025年综合评价招生初审合格考生名单.pdf
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
2025年5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