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考[2018]6号)文件精神,以及《南京中医药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》等有关规定,我校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测试入选考生名单已经确定(见附件)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2018年6月13日至2018年6月27日。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致电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,联系电话:025-85811852,过期不予受理。
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
2018年6月13日
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测试入选考生名单.pdf